今天(5月2日)下午,湖北省公立醫院藥品(耗材)供應保障綜合管理網下發了《武漢市公立醫院藥品帶量采購工作方案》。這也是今年繼3月29日湖北省公立醫院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系統正式運行以來,所發布的第一份正式帶量采購方案。
2016年3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下發的《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采購中的參與度”,再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在《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曾經指出,要求將公立醫院藥品納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應當公開的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約信息都要統一在平臺上發布,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
在此背景下,2017年7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要求,全省將探索引入第三方藥品交易機構,省級采購平臺實行“采購準入”制度,同時實行藥品采購準入制度;
推進建立醫療聯合體集中采購,探索大型公立醫院牽頭的采購聯合體集中采購、通過藥品經營企業打包批量采購、引入第三方集團采購組織(GPO)采購等多種形式的帶量采購方式。
根據《意見要求》,省級采購平臺實行“采購準入”制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其合規產品,承諾遵守交易規則、具備相關資質、接受準入規則,均可掛網,供公立醫院自由選擇。藥品購銷雙方作為交易主體,按照市場交易規則,自主、平等地在交易平臺直接交易。
因此,不難看出,省級平臺在藥品集中采購的作用將逐漸淡化,其角色,正從“主裁判”向“第四官員”的轉變,不再決定價格結果,而是重點進行價格形成過程的監控與管理。
《意見》要求,第三方交易機構的藥品帶量采購、在線交易等數據,須上傳到省級采購平臺,通過省級采購平臺與國家藥品采購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根據相關官網及媒體發布的公開信息,本年度3月底正式運行的湖北省公立醫院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系統主要包括資質準入、目錄及價格監測、數據交換、交易監管、藥品短缺監測、“兩票制”管理、信息發布等七大功能模塊,綜合監管系統縱向向上與國家藥管平臺和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湖北?。┗ヂ摶ネ?,向下與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 湖北省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及其他藥品交易系統 互聯互通;橫向與湖北省醫療服務智能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一個平臺”的管理要求。
綜合監管系統將采集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湖北省基層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經批準承擔公立醫院藥品集中交易 的第三方藥品交易平臺、醫聯體藥品采管平臺等所有交易系統的數據,負責將基礎數據推送給所有藥品交易系統。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通過綜合監管系統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 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合理用藥等情況全程實時監管。
不論何種形式,綜合來看從藥品采購的角度來看只有一個目的:降價。以往在省級層面的招標采購已實踐多年,規則較清晰,執行較嚴謹。
一旦開放省級門檻,采購形式將層出不窮,藥品采購項目的跟進工作將更為復雜和不可控。而根據2017年的《意見》,凡是參與湖北全省藥品集中采購的企業,不但是中標(掛網)價格公開,而且成本信息也將進行公開。
眾所周知,隨著藥品一致性評價、質量監管、營改增、環保政策的出臺,藥企產品成本近幾年其實是提高的,但是如果直接把藥品成本信息進行大公開,相信還是會引起不少企業的顧慮與疑惑。
綜合來看,鄂版藥品采購進行轉變,是在全國各地“醫聯體”、“醫共體”、“??坡撁恕?、“采購集團”出現的背景下,一種順勢而為的變化,無論如何變化,不變的是,醫療機構議價的主體地位將進一步得到提高,分類采購之下的藥品價格將真正迎來碎片化時代。
江頭未是風波惡,別有人間行路難。湖北藥招巨型大網將至,祝各位安好。